戴志強:刑事查辦缺德者

張兄,不瞞你說,我已數千次使用高速公路的緊急車道了,但先別罵人,其實當年我是騎著老摩哆來回吉隆坡和芙蓉。南北大道沒有摩哆專用道,我也就只能使用緊急車道。

對于摩哆騎士來說,緊急車道無異是相對安全的專用道,面對呼嘯而過的轎車和重型車輛,行駛較慢的摩哆駛在普通車道可說生死一線間,還會被其他車輛猛響車笛和故意貼近。

但在佳節前夕的“回鄉潮”,我曾試過連摩哆都會塞在南北大道,正是為許多缺德的車主明知前方可能發生交通意外而大阻塞,仍要霸佔緊急道。

誇張的是,原本三條車道加上緊急道,可讓四排車輛並駛仍有空間,不管他人死活的車主們竟變成六排並駛,水洩不通,連摩哆都無法通行,救護車要怎么通過?

在一些情況下,緊急車道對騎士也會潛伏殺機,有些車輛在夜間故障停在缺乏照明路段的緊急車道,卻沒置放警示錐筒,多少無辜騎士在趕路時被這些車主害死。

實際上,緊急車道是讓救援車如消拯車和救傷車等行駛,並非讓發生意外或故障的車輛停放。但當局的數據顯示,逾有95%道路使用者並不知情,連修車員也在緊急道修車,以致經常發生類似悲劇。

加強執法仍是口號

但是,在無數條人命魂斷緊急車道的多年以來,加強執法和教育仍只是口號,濫用緊急車道已經成為一種習慣,一些缺德車主一遇上塞車就毫不猶疑駛向最左邊。

對他們來說,幾乎不曾受到對付,除非特定佳節期間加強執法,平日就把緊急車道當私家捷徑。政府或可研究修法,把濫用緊急車道列為刑事罪名,而不只是罰款或扣分了事。

市场脉搏
更多
看影音热议更多
健康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