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映波:传统方式若没效 可申请藉社交媒体递诉状
独家报导:欧玉萍
(吉隆坡27日讯)律师公会前主席拿督杨映波认为,如果起诉人在用尽一切传统方式后,依旧无法把诉状传递给答辩人,或许可以考虑向法庭申请,透过社交媒体和通讯软件,如Skype、面子书、网络论坛、WhatsApp等方式来传递。
他说,目前国内所采用的诉讼传递传统方式是通过专人交付、挂号信或是快递;但这些传统的方式在遇到答辩人拒绝接收或躲避时,就无法顺利把诉状交给对方。
他是就新加坡高庭在一宗案件中,允许起诉人透过社交媒体和通讯软件传递诉状一事,针对我国往后是否也有可能出现此情况时,向本报如此指出。
无需涉及修改法律
他说,法庭有权指示起诉人透过怎样方法来传递诉状,因此无需涉及修改法律。
但他透露,即使法庭发出庭令可以透过社交媒体和通讯软件传递诉状,答辩人仍可以向法庭挑战有关决定,但必须出示证据证明。
杨映波指出,一些社交媒体和通讯软件会有显示最后一次登入日期给时间,或显示已读,届时答辩人就得加以证明他没有收到诉状。
他说,如果答辩人在收到诉状后没有出庭,一切的法律程序都会在答辩人缺庭情况下完成。
根据报导,新加坡高庭在一起诉讼中批准1名起诉人,若亲自传递诉状给答辩人失败,起诉人可以通过社交媒体和通讯软件,作为替代传递的途径。
据知,这相信是新加坡第一起有判词或文摘记录,起诉人获准以Skype、面子书和网络论坛替代传递诉状的案件。但该法庭仍强调,起诉人还是必须先尝试把诉状亲自传递到答辩人手中,只有这种传递方式不成功,才可以申请替代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