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27日訊)甲州陸路交通局已發函通知上週日使用南北大道第228公里處緊急車道的所有車主,到該局協助調查。
該局局長莫哈末法茲說,車主須在兩個星期內,前往該局辦事處接受進一步調查。
他說,如果車主並未在上述時段駕駛有關車輛,則須通知該局當時的駕駛人身分。
他說,如果車主拒絕給予這方面的配合,當局將針對不服從通知一事,對車主開出罰單。
莫哈末法茲今日出席甲州元首敦莫哈末卡里宣誓就任儀式后,接受記者訪問時,這么指出。
陸路交通局執法組主任拿督瓦魯溫本週四指出,共有91輛車子使用緊急車道,其中有7輛車子證實阻擋救護車使用車道,導致救護車延遲抵達位于新邦安拔出口附近的車禍現場。
他說,有關車主將被控上法庭,包括3輛新加坡註冊車牌的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