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的國陣精神呢? 巫統不協商 成員黨失望
(布城27日訊)馬華、民政黨、印度國大黨和砂拉越人聯黨,對伊斯蘭黨主席兼馬江國會議員哈迪阿旺,昨日在國會獲巫統“放行”提呈修改伊法庭權限的私人法案一事表示難過,更對此事沒有在內閣或國陣最高理事會中談論感到失望。
作為國陣內的非穆斯林根基政黨,馬華總會長拿督斯里廖中萊聲稱,他們也將和其他國陣成員黨聯繫,堅決反對及否決有關私人法案。
“國陣成員黨多位黨領導人都在今日的內閣會議,提出反對私人法案的立場,也認為該法案能超越政府法案提前在國會提呈,是違反國陣精神的做法。
重申會盡最大努力
“我們對此事表示不滿之餘,也要確保國陣合作團結精神必須保存和一致,以面對目前的挑戰。”
詢及巫統有否回應為何沒在內閣討論,就允許法案提呈國會一讀時,廖中萊沒有正面回答,只說他們今天已在內閣會議表達了對程序的不滿,特別是國家面對多項挑戰時,國陣必須一致面對挑戰,並會繼續努力確保法案不會得逞。
至於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有否在會議中,給予任何回應或承諾,廖中萊依舊沒有正面回應,僅重申多個成員黨都會盡最大努力,確保繼續發揮國陣精神。
“私人法案已不是第一次提呈,我們堅決認為這個法案不能在國會宣讀,我們也表達了看法,認為這個做法非常不正確。”
廖中萊今午出席內閣會議後,與民政黨主席拿督斯里馬袖強、人聯黨副主席拿督斯里里察烈、馬華總秘書拿督斯里黃家泉、宗教和諧局主任拿督斯里鄭聯科等人召開記者會時,這么指出;參與聯合聲明的國大黨主席拿督斯里蘇巴馬念,因人在日內瓦,由國大黨副主席拿督莫漢代表。
沒交代實施甚麼刑罰
廖中萊也說,該法案尋求移除1965年伊斯蘭法庭(刑事許可權)法令的“3-6-5權限”,即不能判處監禁超過3年,或罰款超過5000令吉,或鞭笞6下,或兼施刑罰。
“哈迪告訴我們不會實施死刑,卻沒告訴我們他會實施什麼刑罰。據我們所知,伊刑法的刑罰包括公開鞭刑、截肢和終身監禁;哈迪需公開向大馬人闡明,他將如何懲罰大馬穆斯林。
“我們不支持任何對大馬社會帶來不公義、不平等和不一致的含糊法案;我們認為此舉是試圖繞過憲法和法律原則,並為伊斯蘭刑事法庭賦予無限的刑罰權力。”
力保法案不會得逞
廖中萊說,在國家面對憲法危機的時刻,他們必須確保防守,並確保有關法案不會得逞。
他指出,有關法案已違反憲法精神,因為聯邦憲法第8條文闡明所有人民都擁有平等地位,且大馬司法是採取世俗制度,必須確保憲法是所有法律的至高權力,這不可違背。
“國陣會堅守這個制度,避免伊黨讓我國存在2套法律制度,以免摧毀國家和諧和團結。”
抨行動黨養虎為患
廖中萊強調,伊黨得以在國會提呈伊刑法私人法案,全因行動黨養虎為患,因此行動黨必須負起責任對付伊黨,全民和所有政黨應團結也必須一致反對此法案。
“行動黨是讓伊黨壯大的始作俑者,讓伊黨可第3次尋求在國會通過私人法案,所以我要呼籲全民群起反對,各政黨都要團結反對此法案。
嚴重傷害世俗體制
“此法案是非常嚴重傷害國家世俗體制的法案,行動黨為虎作倀,必須負起責任,而不是只是批評(伊黨),該黨必須採取行動對付伊黨,避免伊黨得逞和得寸進寸。”
詢及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要求馬華退出國陣,廖中萊反要求林冠英檢討自身做法,因為行動黨過去引導華社支持伊黨,是在“養虎為患”,這只老虎已經長大了!
“如今造成了這么大的傷害,行動黨必須向人民交代,因為該黨仍在希望聯盟與伊黨勾結掛鉤合作。”
國陣成員黨反對巫統做法
廖中萊強調,馬華與其他國陣成員黨的立場非常鮮明,反對巫統允許伊刑法辯論的做法。
“我們認為只要有關係到國家法律和憲法的事,我們都有責任捍衛。”
他說,不只是馬華,他們正在召集更多國陣成員黨參與反對伊刑法。
吁朝野政黨團結
詢及為何13個國陣成員黨中,只有4個代表出現在記者會,廖中萊說,相信將有更多政黨參與,因為他們正聯繫更多其他政黨。
“我們呼籲所有朝野政黨團結一致,推翻和阻止這個私人法案,以保護各族大馬人團結和諧,同時保障憲法。”
至於馬華會否向反對黨伸出橄欖枝,合作反對伊刑法,廖中萊沒有正面回應,只說:“我們會努力確保這個法案不會被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