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邦27日訊)一名孟加拉籍補習老師因走私35只受保護的野生烏龜(黑池龜,Geoclemys hamiltonii),今日被判監禁3個月及罰款3萬令吉。
被告卡茲法魯(36歲)是在今年3月23日早上9時45分,在吉隆坡國際機場企圖走私35只黑池龜,因而抵觸2010年野生動物保護法令,一旦罪成,可被罰款3萬至10萬令吉,及監禁不超過3年。
控狀指出,有關當局檢查被告2個行李時,發現35只黑池龜,而被告被查問時無法出示任何文件,以證明獲得野生動物保護局的批准。
這項控訴是由野生動物保護局檢控官莫哈末凱魯提出,被告代表律師為拿督蘇迪。
不繳罰款監多3個月
地庭法官哈利山是在被告認罪后,作出上述判決,判詞說明,若被告無法繳交罰款,監禁刑期延長3個月。
被告代表律師蘇迪接受媒體訪問時說,當事人從達卡前往印尼的路途中,在吉隆坡國際機場轉機時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