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志贤:外劳问题难解决
州内廉屋及中廉价屋的建设,主要分配予有需要的中下阶层人士,但有不少害群之马的屋主在获得有关单位后,将它出租给外劳以赚取利润。
这问题不是最近才发生,从前朝国阵州政府时期已存在,一直到希联政府执政为止,问题也未解决。
日前行动党彭加兰哥打区州议员刘敬亿在槟州立法议会,再次挑起外劳入侵组屋问题,他自嘲说,彭加兰哥打区的外劳人数不断增加,如果州政府还不采取任何行动,彭加兰哥打未来恐怕“变”孟加拉哥打。
在外劳入侵组屋区课题上,刘氏已多次向州政府反映,遗憾的是未见州政府有所行动。
其中一次是刘敬亿在4年前,曾向时任的槟房屋委员会主席黄汉伟投诉,五条路斯里绍佳娜组屋遭大批外劳入侵,但问题至今悬而未解。
要解决廉屋或中廉屋屋主将单位出租予外劳问题,槟州房屋委员会或槟州秘书署应研究,当局早前制定的申请组屋条款,是否能对这些屋主采取法律行动或执行收回单位的权力。
因为当局的申请组屋条款内已列明必须是自己居住,并不能外租。若州房屋委员会在这条款上面对“技术性问题”,无法执行收回单位的权力,那么当局应当检讨及重新拟定有法律效用的条款,否则未来也将出现更多出租廉屋或中廉价屋的屋主。
州房屋委员会除了迫切需要寻求对策,以对付出租廉屋及中廉价屋的屋主外,州政府也应下达指示予私人界领域,禁止他们向这些屋主租屋。
不过,要解决外劳住宿问题,州内须寻找适当的地点建设外劳村,否则来槟工作的外劳也无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