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兹巴里:不违宪但有争议 “马华可上庭阻法案通过” | 中国报 China Press

阿兹巴里:不违宪但有争议 “马华可上庭阻法案通过”

阿兹巴里:伊党再度提呈私人法案,并不违宪,却存有争议。(档案照)
阿兹巴里:伊党再度提呈私人法案,并不违宪,却存有争议。(档案照)

独家报导:邱玉珊
(吉隆坡27日讯)宪法专家阿兹巴里指出,从伊斯兰党主席兼马江区国会议员哈迪阿旺以动议私人法案,提呈及寻求国会通过2016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修正案)的层面来看,此举并不违宪,却存有争议,他建议不满意者采取法律行动,挑战及阻止修正案被通过。



阿兹巴里接受《中国报》访问时建议,如果以非穆斯林为党基的马华、民政党和国大党担心,可通过入禀法庭挑战修改法律的决定。

正确管道反对

“现在是适当的挑战时机,没有任何人可诠释法律或宪法,必须交给法庭裁决,这才是当务之急,也是最正确的渠道去提出反对。”



阿兹巴里说,该动议主要是建议把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令的第2条文,修订为:伊斯兰法庭有权审判穆斯林,在联邦宪法第9附录第二表州事务表的第一项牴触法律的事项;同时建议新增第2A条文(惩罚),阐明在第2条文下牴触刑事法律的事项中,伊斯兰法庭有权判处伊斯兰法刑罚。

“从技术层面来看,这并无错误,只是要求赋权伊斯兰法庭来执行刑罚;民众要清楚知道,修正伊斯兰法庭权限并非要落实伊刑法,因为若要落实伊刑法,就牵扯到民事法律,包括修正刑事法典和证据法令等。”

厘清非穆斯林疑虑
政府有责任解释

阿兹巴里指出,尽管这项法案仅赋权给伊斯兰法庭对穆斯林裁决刑罚,但非穆斯林存有担忧是无可厚非,因此政府有责任对民众解释,厘清非穆斯林疑虑。

他说,哈迪阿旺建议扩大伊斯兰法庭的刑事权限,这当中是否涉及非穆斯林?从表面来看是不涉及,非穆斯林不需要担忧,只是一个州政府要落实伊斯兰刑罚。

“但当中却存有许多隐议程,包括犯错者只是接受伊斯兰法庭裁决,就可免于民事刑罚?如刑事法典?”

受制于世俗法庭权限

他促掌管伊斯兰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惹米基尔及哈迪阿旺,必须清楚向民众解释,当一宗案件涉及穆斯林和非穆斯林,伊斯兰法庭是否可就非穆斯林判刑,而我国的刑事法典,是否还能使用在穆斯林身上?

“沙地阿拉伯国家落实的伊斯兰刑事法奏效,主要是他们并无民事法,除了伊斯兰法,但在我国却有世俗性联邦刑事法,刑事法属于民事法庭权限,我国的穆斯林和非穆斯林都受制于世俗法庭的权限,若根据哈迪提呈的联邦宪法第9附录下涉及州事务表的所有条款,获授权对付牴触有关伊斯兰法则过失的穆斯林,那么该穆斯林是否可免于民事刑罚?”

法案将自动赋权全国伊法庭

尽管哈迪阿旺表明,这项修正案主要是促成吉兰丹州落实扩大伊斯兰法庭权限,但他提呈的私人法案,并无明确提及仅在吉兰丹州落实;换言之,一旦通过法案,全国的伊斯兰法庭都自动获赋予权限。

阿兹巴里就此指出,一个州事务不会单纯只在国会寻求通过,此法案要修正的是涉及联邦宪法第9附录下有关州事务表的所有条款,因此这项法案通过后,全国伊斯兰法庭都会受影响。

伊党渐倾政治多过宗教

阿兹巴里质疑哈迪阿旺突然展延通过修正案,是否政治噱头,及伊斯兰党对宗教的虔诚度是否已不单纯,政治因素更为宗教重要。

“伊党长久以来的斗争,都是希望落实伊刑法来向穆斯林取得阻吓作用,减少穆斯林犯罪,但此次哈迪阿旺突然展延至下一季国会的决定,令人感到费解,也不难怀疑伊党要落实伊斯兰法的初衷已变质。”

他说,令人感到遗憾的是,伊党已注重政治更甚于宗教,若真如此,那么伊党已令支持者失望。

“若政党只是利用宗教之名来捞取政治资本,那么是我国穆斯林的不幸,也是宗教的不幸;不排除巫统和伊党的政治结盟,甚至要赢得大港和江沙的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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