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華沒誤解法案 不惜辭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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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8日訊)馬華總會長拿督斯里廖中萊和民政黨主席拿督斯里馬袖強不約而同指出,若伊刑法或斷肢法在國會通過,他們將不惜辭去官職!
廖中萊也是交通部長,他強調反對伊刑法立場不變,即不允許任何形式的伊刑法或斷肢法在國內落實,否則將不惜辭官。
納吉昨日在主持巫統最高理事會會議后說,他已告訴國陣盟友,伊黨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日前提呈的私人法案,並非伊刑法,間中存在很大的誤會,事實上只是加強1965年伊斯蘭法庭(刑事權限)法令的刑罰,胥視犯下的罪刑。
加重刑罰等同落實伊刑法
針對納吉解釋,廖中萊受詢時說,中間並沒所謂的“誤會”,馬華並沒誤解伊黨主席哈迪阿旺提呈的私人法案。
“因為修改1965年伊斯蘭法庭(刑事權限)法令(或稱355法令)就等同于落實伊刑法;因此,國會若通過上述法案,我將辭去官職。”
圖撤除法令保護網
他說,馬華認為加重伊法庭刑罰,就等同于落實伊刑法,我國建國先賢在憲法精神下制定355法令,該法令設有保護網,即伊法庭的刑罰不可超越‘3-5-6’(3年監禁、5000令吉罰款及6次鞭笞)。
“如今哈迪阿旺要使用私人法案衝破這層保護網,以便所有法律以伊斯蘭法為依歸,這包括40至100次的鞭刑、石刑及斷肢法;哈迪的法案闡明,除了斬首(死刑),其他所有的伊斯蘭刑罰都可以執行。”
他說,若修改355法令撤除‘3-5-6’保護網,並完全根據伊斯蘭法行事,這不是伊刑法是什么?
“這就是伊刑法,也是我們所擔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