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法令仍长路漫漫
(吉隆坡28日讯)消息人士透露,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令若要真正获得修正,仍需经历长路漫漫的多个步骤。
消息告诉《星报》,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在上周四提呈私人法案的做法,只是在当日国会议程被移前,等到下次国会开会,该法案仍会编入当日国会议程。
“届时也将有其他法案和动议,那必须跟随秩序,但你必须了解政府法案和动议将优先处理。”
消息说,根据议会常规第15(1)条文,国会将在政府事务完成后,才会轮到哈迪阿旺的法案;哈迪是依据议会常规第15(5)条文行使其权利提呈该法案。
“在下次国会会议,哈迪只可以在议长允许后,及政府事务完成后才能提呈动议,并获得辩论;若下议院以简单多数票同意,该私人法案才会视为通过一读,并移交给相关部长准备动议二读。”
“之后,政府将草拟修正法案,完成后政府则会提呈至国会,那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消息说,哈迪阿旺若要撤回有关私人法案,就必须通知国会秘书和议长,有关撤销动议也需获得国会下议院声浪决定同意或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