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高庭推翻法院決定 楊家偉不可保釋
(新加坡28日訊)新加坡高庭昨午推翻國家法院決定,不允許涉及一馬發展公司案的新加坡瑞意銀行前職員楊家偉保釋。
新加坡國家法院星期四允許已被還押41天的楊家偉(33歲,譯音),以60萬新幣(約180萬令吉)保釋,但控方當天向高庭提出緊急申請,檢討國家法院准許楊家偉保釋的決定。
第二副檢察長郭民力週五極力促高庭繼續還押楊家偉,因為這名被告在落網後接觸至少5名本案的證人,並被指嘗試干擾這些證人,包括銷毀證據和教唆他們給假口供。因此,若讓他保釋會造成不公。
郭民力強調,這是新加坡最大起洗黑錢案件,也是一起非常複雜的跨國罪案。
相信會干擾証人
郭民力陳詞時,穿著紫色囚服的楊家偉不時搖頭,似乎反對控方的指控。
伊萊雅士高級律師反對控方要求,並說除非決定是明顯錯誤的,所以楊家偉涉嫌幹下的罪行是可保釋的,所以這是楊家偉作為被告的權利。
高庭法官陳成安星期五應控方所求,下令繼續還押楊家偉,因為他相信後者可能會干擾證人,妨礙司法公正;楊家偉自被控而受還押至今有41天。
經過幾輪加控後,被控方形容為本案“中心人物”的他面對欺騙、妨礙司法、接收贓款、轉移贓款、偽造文件罪共9項控狀;被告在案發時是新加坡瑞意銀行(BSI)財富策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