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德明:非穆斯林的梦魇
5月26日在国会首次有私人法案被允许一读。而被提呈的法案攸关穆斯林权益,也攸关非穆斯林权益,是极具争论性的一个法案。
伊斯兰党的哈迪很聪明。联邦宪法第8条文和第11条文,很清楚阐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国民拥有宗教自由。所以若要落实伊斯兰刑事法,为之大费周章制定一个法案,而且还和宪法牴触,这样的策略,法案肯定无法通过。于是,哈迪选择了修改现有条文,即修改《1965年伊斯兰法庭》法案。他要提升伊斯兰法庭的权力,赋予伊斯兰法庭更大权力来对触犯伊刑法的穆斯林作出裁决。
哈迪的做法无非就是要落实伊刑法。他大摇大摆的走前门被拒,于是选择走后门,一样达到他要落实伊刑法的目的。
可是,静悄悄走后门的行为,让很多皈依伊斯兰的马来人不以为然。他们认为身为穆斯林如果犯错,本应受到伊刑法制裁。可是,对于非穆斯林来说,这是非常不公平的法律。因为穆斯林和非穆斯林共同犯案,所受到的惩罚会不同。非穆斯林是照旧根据目前的刑事法典来下判,而穆斯林则在被修改后的《伊斯兰法庭》法案下被控。某些案件如果犯罪人是穆斯林的话,还会被判无罪,这对受害人来说是不公平的。
白纸黑字 不容抵赖
这样的局面完全不能被民政党所接受,因为完完全全牴触了宪法。
法案要通过,还需要辩论。哈迪很聪明,让这法案一读继续发酵,他还要看诚信党会不会重投伊党怀抱。
所以,对我来说,我痛恨行动党。民政和马华几十年在国阵,提都没有提过伊刑法;行动党竟然可以和伊斯兰党于2013年“白纸黑字”签下合作协议,容许伊党追求伊斯兰国,协助壮大伊党。
白纸黑字,不容抵赖。行动党还要假慈悲哭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