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國會通過伊刑法 廖中萊 馬袖強辭職!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若國會通過伊刑法 廖中萊 馬袖強辭職!

廖中萊
廖中萊
馬袖強
馬袖強

馬華總會長拿督斯里廖中萊和民政黨主席拿督斯里馬袖強同聲指出,若伊刑法在國會通過,他們將不惜辭去官職!



馬袖強也是首相署部長,他今日在文告中重申,民政黨會竭盡所能,包括辭去民政黨唯一部長職,以阻止伊斯蘭黨提呈的私人法案在國會通過。

“我在2014年7月5日和2015年10月14日的媒體專訪中已公開表明,若伊刑法在國會通過,我將辭去官職,這項決定至今保持不變。”

廖中萊也是交通部長,他強調反對伊刑法立場不變,否則將不惜辭官,並再次呼籲所有國陣成員黨領袖一起挺身站出來,一致反對伊刑法在國內落實。



他也歡迎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指出,巫統將與國陣成員黨在修正法令時商量達成共識的說法。

納吉昨日主持巫統最高理事會會議后說,他已告知國陣盟友,有關伊斯蘭黨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提呈的私人法案,並非伊刑法,間中存在很大的誤會。

納吉也說,一個政黨要修正法令,必須胥視國陣成員黨達成的共識,這是他們共同接受的原則,即在國內要做任何事,都必須考量整體國家的利益。

此外,馬袖強也強烈譴責行動黨是促成伊斯蘭黨強大,及多次向國會提呈私人法案的罪魁禍首。

“行動黨在上兩屆大選為了選票,誤導選民把票投給伊黨,壯大了伊黨;但行動黨作為國內擁有最多非穆斯林國會議員的政黨卻只懂得推卸責任,該黨秘書長林冠英若有擔當,就必須辭去官職,以向選民負責。”

馬袖強說,民政黨反對伊黨向國會提呈私人法案,以修訂1965年伊斯蘭法庭(刑事許可權)法令(355條文),並認為該修訂是錯誤的,同時也已違反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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