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紧急车道挡救护车 交局传召91车主
(吉隆坡29日讯)陆路交通局将传召91名在上周日因使用紧急车道而阻挡救护车通行的车主;这些车主必需在两周内现身助查。
陆路交通局副总监(策略与行动)拿督尤索夫透露,这91名车主是因在上周日,在南北大道第228公里处使用紧急车道,而阻碍救护车行驶,造成两名摩哆骑士延误送院而失救。
他指出,甲州陆路交通局是在调阅民众所拍摄的视频鉴定涉案车辆车牌号码后,再发出上述的传召通知信。
他说,这些车主必须协助当局确认,当时驾驶的司机身分,以便采取进一步的行动;但他不排除当中有些轿车,可能使用假车牌。
“所有被传召的车主,需在2周的时间前往陆路交通局办事处,并且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14条文下接受调查,以确认阻碍救护车行驶的司机身分;一旦他们不是阻挡救护车行驶的人士,就必须要向警方作出投报。”
尤索夫是在今天出席道路随从课程结业仪式后,如是指出。
他说,涉嫌在南北大道第228公里阻碍救护车行驶的驾驶人士,将被当局开出300令吉的罚单,一旦面对提控,罪成将面对罚款2000令吉。
另外,尤索夫指出,在去年所接获的48万宗交通意外里,多数个案都是因为鲁莽驾驶、超速和闯红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