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投反对票 行动党 马华 没必要联手 | 中国报 China Press

会投反对票 行动党 马华 没必要联手

 ■陆兆福

■陆兆福

报导:邓倩惠
(吉隆坡29日讯)行动党组织秘书兼国会党鞭陆兆福认为,行动党没有必要与马华联手,阻止伊斯兰党提呈的修正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私人法案,以免营造成非穆斯林与穆斯林对抗的局面。



他强调,若该法案在国会寻求通过,行动党将会坚决投下反对票。

他希望马华可以继续保持立场,同时深思,若该法案在国会通过后,除了辞官,是否也该离开国阵的问题。

陆兆福今日接受《中国报》访问时说,行动党一直对伊刑法有鲜明的立场,在与伊党组成民联时,已清楚表达该党拒绝接受伊刑法。



“这看起来也是巫统的政治游戏,所以,行动党没看到有必要与马华联手反对该私人法案提呈到国会,以免营造出非穆斯林领袖对抗穆斯林的局面。”

对于马华和民政多次攻击行动党壮大伊党,让他们可提呈该私人法案时,陆兆福提醒马华和民政领袖,此言论是不合逻辑的,且无法让人接受,因为当伊党欲提呈该法案时,行动党已坚持立场,才促使民联关系破裂。

“马华须搞清楚,伊党在国会里仅有14名国会议员,若不是巫统批准伊党提呈该法案,怎会落得今日的情况,壮大伊党的是巫统,不是行动党。”

总检察长懂怎回事?
哥宾星质疑没反应

行动党法律局主任哥宾星说,私人法案提呈至今已3天,为何总检察长阿班迪没对此作出表态,并质疑该法案未提呈至国会前,总检察署是否对此有所了解?

他说,总检察长是通过宪法给予委任,除了在法庭中做出提控,也必须对政府、内阁作出的决定给于合适奉劝。

他说,若任何国会议员在国会中提呈私人法案,有关法案将被总检察署进行研究及探讨,才能批准在国会进行辩论,他对该法案没依程序做出提呈,感到惊讶。

哥宾星也是蒲种区国会议员。他说,一个国家若要修改任何法案,之前必须获内阁成员的同意,而伊党日前欲在国会提呈的伊刑法法案,民政、马华、国大党宣称毫不知情,是不可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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