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投反對票 行動黨 馬華 沒必要聯手



■陸兆福

報導:鄧倩惠

(吉隆坡29日訊)行動黨組織秘書兼國會黨鞭陸兆福認為,行動黨沒有必要與馬華聯手,阻止伊斯蘭黨提呈的修正1965年伊斯蘭法庭(刑事權限)私人法案,以免營造成非穆斯林與穆斯林對抗的局面。

他強調,若該法案在國會尋求通過,行動黨將會堅決投下反對票。

他希望馬華可以繼續保持立場,同時深思,若該法案在國會通過后,除了辭官,是否也該離開國陣的問題。

陸兆福今日接受《中國報》訪問時說,行動黨一直對伊刑法有鮮明的立場,在與伊黨組成民聯時,已清楚表達該黨拒絕接受伊刑法。

“這看起來也是巫統的政治遊戲,所以,行動黨沒看到有必要與馬華聯手反對該私人法案提呈到國會,以免營造出非穆斯林領袖對抗穆斯林的局面。”

對于馬華和民政多次攻擊行動黨壯大伊黨,讓他們可提呈該私人法案時,陸兆福提醒馬華和民政領袖,此言論是不合邏輯的,且無法讓人接受,因為當伊黨欲提呈該法案時,行動黨已堅持立場,才促使民聯關係破裂。

“馬華須搞清楚,伊黨在國會里僅有14名國會議員,若不是巫統批準伊黨提呈該法案,怎會落得今日的情況,壯大伊黨的是巫統,不是行動黨。”

總檢察長懂怎回事?

哥賓星質疑沒反應

行動黨法律局主任哥賓星說,私人法案提呈至今已3天,為何總檢察長阿班迪沒對此作出表態,並質疑該法案未提呈至國會前,總檢察署是否對此有所了解?

他說,總檢察長是通過憲法給予委任,除了在法庭中做出提控,也必須對政府、內閣作出的決定給于合適奉勸。

他說,若任何國會議員在國會中提呈私人法案,有關法案將被總檢察署進行研究及探討,才能批准在國會進行辯論,他對該法案沒依程序做出提呈,感到驚訝。

哥賓星也是蒲種區國會議員。他說,一個國家若要修改任何法案,之前必須獲內閣成員的同意,而伊黨日前欲在國會提呈的伊刑法法案,民政、馬華、國大黨宣稱毫不知情,是不可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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