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人民黨絕不支持 詹士馬欣指示6國會議員反對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砂人民黨絕不支持 詹士馬欣指示6國會議員反對

 ■詹士馬欣:人民黨反對伊刑法在任何州屬實施。

■詹士馬欣:人民黨反對伊刑法在任何州屬實施。

(古晉29日訊)砂人民黨主席丹斯里詹士馬欣已指示該黨6名國會議員,不可支持伊斯蘭黨主席哈迪阿旺在國會提呈的伊刑法私人法案。



他說,首相署部長拿督約瑟恩都魯將代表黨向內閣反映立場。

同時,該黨的所有議員都必須依照黨的指示全力反對伊刑法,不管是在吉蘭丹州,或是其他州實行。

法案通過需獲112贊成票



“我們也希望首相納吉領導的國陣應表明立場,不會讓伊斯蘭黨試圖在國會通過私人法案,確保大馬是在多元民族、多元文化、多元宗教的建國之本。”

他抨擊伊斯蘭黨一直想實現建立伊刑法的企圖,這項企圖已違反砂拉越於1963年參組馬來西亞建國的契約。

詹士馬欣也是砂州副首長。他今日受訪時說,人民黨和所有反對伊刑法在大馬實施的國陣其他成員黨,站在同一個立場,因為若伊刑法成功實行,將逐步影響到全國,屆時沒有回頭路。

他說,砂首長兼砂國陣主席阿德南沙登已一再表明,砂拉越絕不被允許實行伊斯蘭刑事法,砂州會確保繼續實施開明政策。

“馬來西亞契約註明我國是世俗國,也確保各宗教得以自由發展,這是非常重要的。”

他說,哈迪提呈的私人法案,若要通過是需獲得112張贊成票,國陣應加以否決。

應聽解釋再定論

◆砂民進黨主席拿督斯里張慶信

大家不應在伊黨主席哈迪阿旺還沒機會詳細解釋該私人法案前,就對該法案做出沒有根據的定論。

哈迪仍需再提呈法案,若國會議員認為修正案違反了穆斯林利益,或將對非穆斯林實施,國會下議院一定不會讓法案通過。

若法案在憲法範圍內獲允許,那就應有權利在國會辯論,才決定同意或反對;我不認為巫統正靜悄悄與伊黨合作,支持伊刑法。

刑罰過時不人道

◆沙巴團結黨主席丹斯里拜林

伊斯蘭黨欲修正伊斯蘭法庭權限的私人法案不應在國會通過,因為宗教事務仍是國家事務;宗教事務已在聯邦憲法闡明,且伊刑法制定的各種刑罰也是過時的。

我敢說部分刑罰是不人道的,我們真的要去到這個地步嗎?

法案若在國會通過,將為大馬的多元宗教和種族民情,帶來許多負面後果,這就像打開潘多拉的盒子(帶來災難),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反對(伊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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