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病假单 3公仆不认罪
(芙蓉30日讯)3名前公务员今日在芙蓉推事庭,面对3至13项使用假病假单控状,全部不认罪。
推事允许每人以每项控状罚款1200令吉保外候审,案展6月21日过堂。
首被告马士兰(48岁)面对3项控罪,控状指他于2015年11月至12月期间,在个人知情下,在森州芙蓉县宗教事务局使用假病单,触犯刑事法令第471项条文。
次被告莫哈末哈菲士(32岁),面对4项控罪,控状指他于2014年至2015年期间在芙蓉县宗教事务局使用假病单,触犯刑事法令第471项条文;面对13项控罪。
第三被告罗斯亚尼山(38岁),被指于2014年至2016年在芙蓉县宗教事务局使用假病单而被控。
推事拉希玛批准3名被告各缴付3600令吉、4800令吉和1万5600令吉保释外出候审,并将案展至6月21日续审。
3名被告是于今年5月在警方一项取缔行动中被逮捕,继而揭发原是公务员的他们使用病假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