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美芬:表達馬華立場 辭官非為施壓政府

(吉隆坡30日訊)馬華副總會長拿汀巴杜卡周美芬認為,馬華及民政黨領袖以辭官職行動,堅決反對通過1965年伊斯蘭法庭(刑事權限)法令法案,並非向政府施壓,反而是要清楚告訴有關方面,馬華不能接受的事。

她說,馬華絕對不是干涉及威脅,因沒有這種權利,也不想干涉,但若觸及憲法的根本改變,馬華有必要捍違憲法。

她認為,萬一馬華沒有辦法全力捍衛,則要負起責任;馬華的意願是確保國家憲政體制及憲制精神,沒有被違背和得以保存。

“一旦增加刑罰,將導致在憲法下的刑事法(屬于民事法下)與憲法背道而馳。”

周美芬今日出席馬來西亞華穗藝術節及The One Academy藝術展推介禮后,針對土權指非穆斯林的馬華不應插手伊刑法一事,這樣回應。

影響國家和諧

她說,當前沒有人說明,其他法令不會影響到另一個族群,眼前事實已非常清楚,即適用于穆斯林的伊斯蘭家庭法,實際上已影響了非穆斯林,例如非穆斯林孩子改教及非穆林者皈依其他宗教后遺體認領爭議。

“憲法第8條文闡明人人平等;在刑事法下,相同事件在判處上出現不同刑罰,將造成不同宗教

族群產生不平等的比較之心,這將影響國家和諧。”

她指出,必須對國家憲法精神及國家和諧與中庸,承擔一定的責任,這展示馬華對于承擔的堅決立場。

她說,有關法案一旦在國會通過,她會隨同馬華領導層辭職;當沒有辦法時則需去承擔,竭盡所能阻止事件發生。

“不僅是馬華無法接受伊刑法,很多人無法接受,我們只是代表人民心聲;政府做每一樣事前,必須考慮人民意願,因為政府是人民所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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