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不是要來打的 孩子前毆妻莽夫監8月
(大山腳30日訊)升降機內暴打妻子,莽夫被判坐牢8個月及罰款2000令吉!
3年前轟動全國的“暴夫在醫院升降機毆妻”案今日下判,法庭以被告在公共場合,當著2名孩子面前毆打妻子的行為不能被接受為由,判處被告坐牢8個月及罰款2000令吉;若被告無法繳付罰款,須以坐牢2個月代替。
被告莫哈末阿芬迪(40歲)聞判後,神情鎮定,其妻子希蒂(39歲)也有出庭。
毆打不能解決問題
推事莫哈末菲特里今日在大山腳推事庭,作出判決時強調,身為丈夫必須尊重妻子,夫妻之間出現任何問題,都不可通過毆打方式解決。
他說,法庭完全不能接受被告莫哈末阿芬迪的毆妻行為,不管被告作出怎樣辯解,身為一名穆斯林,都不能以掌摑“教導”妻子。
他說,被告在2名孩子面前毆打妻子,對孩子身心健康造成破壞和影響;鑑於伊斯蘭有正當教導妻子的方式,法庭決定給被告時間思過。
身穿藍色大衣的莫哈末阿芬迪今早約10時抵步法庭,面對大批駐守的媒體時,面帶笑容,輕鬆自在,他也舉手作出致歉模樣:“我要對大馬社會說,我尊重大馬女性,為了社會和諧,我向所有大馬女性致敬!”
強調有所覺悟
盡管他自稱一臉嘻皮笑臉,但強調自己已有所覺悟。
被告於早上11時進入法庭面審前,一如既往主動上前與多位記者握手,他也舉起手機反拍記者。
經過控辯雙方逾1小時的陳詞,法庭於中午12時18分作出裁決,被告雙手隨即被扣上手銬,帶往扣留室。
被告在弟弟及親人陪同下出庭,其妻子希蒂則在家人及檳州婦女覺醒中心成員陪同下出席聆審。
被告代表律師為巴拉尼班,此案主控官為卡瑪麗扎副檢察司。
受害人:冀事件作為借鏡
“法庭終對此案下判,希望社會能藉此事件作為借鏡,避免類似事件重演,感謝真主。”
法庭作出裁決後,案中受害者希蒂在庭外受訪時坦言,此案審訊至今雖已有3年多,唯這件事情仍對她感到壓力。
她說,本身育有3名7歲至12歲的孩子,事發時有2名孩子親睹事件過程,目前接受檳州婦女醒覺中心的輔導。
法庭週一(30日)作出宣判前,也在庭上傳召希蒂供證。
希蒂在證人欄內指出,事件讓她帶來羞辱感,面對極大心理壓力,並且無法順利工作。
她說,被丈夫毆打後,已存有陰影及恐懼,身體右側感到疼痛及頭痛,深感自身安全受威脅。
她透露,親睹事件過程的孩子,更一度對丈夫毆打妻子感到混淆及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