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 强奸未成年少女上诉被驳回 销售员监12年打3鞭 693315 693315 2016年5月30日2016年5月31日 (吉隆坡30日讯)高庭今日驳回1名电话销售员代表,强奸16岁未成年少女的上诉申请,维持地庭判他监禁12年及打3鞭的刑罚。 司法专员阿都卡林指出,地庭判决无误并相信受害者的公信力,而宣判维持地庭原判。 被告阿曼菲特拉(26岁)于2013年3月被控,控状指他在2013年2月25日,在文良港某间公寓内,强奸未成年少女,因此牴触刑事法典第376条文。 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监禁20年另加鞭笞。 地庭在2014年10月,宣判被告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