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陳毅強
(巴生30日訊)沒申請准證?設在不合適的地方?巴生市議會拆除非法廣告牌!
巴生市議會公關主任諾菲查說,巴生市議會執法組官員日前接獲投訴,指位于巴生中央醫院路(Persiaran Tengku Ampuan Rahimah)前天橋的一個空地上出現一個非法廣告牌。
“市議會非常關注類似的事件,所以執法組即派員前往上述地點,拆除有關廣告牌。”
她告訴《中國報》,當相關業者欲設立廣告牌,應該先向巴生市議會執照組查詢申請條例,否則就會被視為違例設置廣告牌。
她坦承,若廣告牌上有業者的資料,市議會是有權力對他們採取行動,包括向有關業者開出罰單。
另一方面,巴生市議會李富豪受詢時說,就一般情況而言,當業者欲設置廣告牌,都必須先有土地使用權,之后再向市議會提出申請。
應先查詢申請條例
他補充,無論是任何尺寸的告示或廣告牌,都必須以不阻礙交通、視線為基礎,這是為了保障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
“廣告牌也有暫時性和永久性的區分,但因為之前其他地方發生了一些涉及法律訴訟的問題,所以巴生市議會自2013年開始,暫時凍結了大型廣告牌或告示牌的准證申請。”
他說,以往的廣告牌申請事務是必須前往州務大臣辦公室辦理;惟從今年開始已交由地方議會負責處理。
市議會有權發業者罰單
市議會有權對非法設置廣告牌的業者開出1000令吉的罰單。
李富豪說,若廣告牌上有業者的資料,那市議會官員有權在拆除廣告牌后,再向有關業者開出最高1000令吉的罰單。
他提醒業者在設立廣告牌前,先前往市議會查詢相關事宜,尤其需申請准證,以免因為非法設置廣告牌而受對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