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证人: 2项产业交易没收佣
邱震华没申报佣金案
(吉隆坡30日讯)“邱震华没申报佣金案”进入第4天审讯,第6名控方证人透露,邱震华在2009年11月及2013年8月所进行的两项产业买卖交易中,没有获得佣金。
证人拿督斯里郭万华(47岁,译音)是在新加坡从事餐饮业生意,并且在该国经营200间餐馆,他说,3至4年前,他是在友人邱亚池(译音)的介绍下,在一场饭局中认识被告。
“我认识邱亚池的时间也有6年,因为他是我父亲的朋友。”
郭万华是在接受主控官布迪曼副检察司的引导下,如是指出。
他指出,他曾问邱亚池是否有可参与的酒店生意,后者告知其手上拥有可出售的产业,即位于武吉免登的Izumi酒店和Fortuna酒店,Izumi酒店是以550万令吉价格售出,而Fortuna酒店的土地,就以9800万令吉成交。
“我在这项买卖中和邱亚池达成口头协议,达成交易后要支付对方1%的佣金,两个产业的佣金已分别在2010年及去年还清,但我没有和邱震华达成类似的协议。”
第5证人:有收佣金
但控方第5证人莫哈末菲道斯早前供证时指出,邱震华在这两个位于武吉免登的酒店产业交易中有收取佣金。
郭万华也指出,他是分别以两家公司,即Bukit Bintang Harvest和KKH Pavillion有限公司董事的身分签署买卖文件。
但他在今日供证时,并没有提及邱震华在上述产业交易中所扮演的角色,主控官布迪曼之后指出,他就是要确定被告在上述交易中是否有申报所得佣金。
案件将展延至8月3日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