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降至1800保住议员资格 卡巴星煽动罪维持原判
(布城30日讯)上诉庭今日维持已故行动党前主席卡巴星被控煽动罪名成立的判决,但将原本4000令吉罚款降至1800令吉,否则以监禁2个月代替。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莫达鲁丁为首三司以2比1多数票,维持高庭判决,并谕令将多余的罚款金额归还予家属。
这意味已故卡巴星保住其国会议员资格,其遗孀古蜜柯仍可享有国会议员的退休津贴;另二司为上诉庭法官拿督卡马丁及拿督东姑迈蒙。
莫达鲁丁宣读裁决时,他与卡马丁认为卡巴星的言论涉及统治者主权,而驳回此案的上诉申请,但东姑迈蒙认为,卡巴星是以法律角度发表意见而愿意接纳。
卡巴星生前是武吉牛汝莪区国会议员。他被指于2009年2月6日中午12时至12时30分,在吉隆坡半山芭路67号的卡巴星律师楼所召开新闻发布会上,发表煽动性言论,即指霹雳苏丹撤除拿督斯里尼查霹雳州务大臣职,并委任拿督斯里赞比里为州务大臣一事,可在法庭上受到质疑或挑战。
同年遇车祸逝世
卡巴星因此被指牴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4(1)条文下治罪;一旦罪成,可被罚款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可被判最高监禁5年。
高庭是于2014年宣判卡巴星罪成,罚款4000令吉;但卡巴星在同年遇车祸逝世。
家属们随后在代表律师协助下,入禀上诉庭,要求上诉庭推翻高庭裁决,同时也入禀申请把卡巴星遗孀古密柯列为“替代上诉人”。
卡巴星代表律师哥宾星在庭外透露,他们会研究判词后,才能决定是否要将此事带到联邦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