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類今起取締 找到5樣可回收垃圾即開罰單
(馬六甲31日訊)住家垃圾分類計劃即將于6月1日開始執法,只要執法人員在住家的垃圾桶內找到5種可再循環的垃圾,屋主將準備被罰款!
固體廢料管理及公共衛生機構甲州主任祖基菲里在記者會上指出,執法隊伍已准備就緒,明早開始分批到各區取締。
不繳罰款可被控上庭
他說,執法人員只要在住家或高樓住宅的垃圾槽,尋獲至少5種干淨並可再循環,卻沒有獲分類的垃圾,執法員將拍照作為證據,並遞交違規通知給屋主,其后再呈上副檢察司以申請發出傳票。
“一旦證據確鑿,法庭將發出傳票,由執法人員遞交給屋主。屋主需在14天內繳付罰款,否則將被提控上庭,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1000令吉。”
傳票罰款會因重犯增加,首犯的住家可被罰50令吉,重犯罰100令吉,第二次重犯為500令吉;高樓首犯罰100令吉,重犯將罰200令吉,第二次重犯則罰500令吉。
祖基菲里指出,自去年9月1日落實住家垃圾分類至今年4月30日,執法人員已在甲州839個花園共15萬1908間住宅中,檢查了280個花園的1萬2671戶。其中7227戶沒有做好垃圾分類而接獲通告提醒。一些是重複接獲通知提醒。
“據我們的調查及觀察發現,知道要分類的民眾約有80%,但真正落實垃圾分類的只有25至30%。為此,我們希望藉由執法及罰款,提升民眾自行分類垃圾的意識。”
90%高樓與4花園住宅區
已獲分配垃圾分類籠
祖基菲里指出,甲州90%的高樓住宅區已獲分配垃圾分類籠,另外也有4個花園住宅區也獲垃圾分類籠,讓附近的民眾隨時投入可再循環的垃圾。
他說,州內的109個高樓住宅區獲分配垃圾分類欄,其餘希望于6月底之前,完成分配。
“我們將接洽各高樓的居民管理委員會,讓他們瞭解所承擔的責任,若有居民沒有將垃圾分類,管理委員會將被罰款。”
祖基菲里還說,獲得分配垃圾分類欄的4個試驗性的花園住宅區,分別為斯里魯容花園、達昔烏達瑪花園、卡沙高原花園及進步花園第7期。
“這些放在花園住宅區的垃圾分類籠,獲得不俗的反應,未來我們將在其他住宅區增加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