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北马头条】首长指没付海底隧道研究费 叶庆秋:地,不是钱吗?
(槟城31日讯)“土地,不是钱吗?”
民政党槟州青年团法律及公共投诉局主任卢界燊,质疑槟州首长林冠英指“槟州政府没有付出任何一分钱进行海底隧道的可行性研究”的谈话;他反问首长,City Of Dreams公寓所在的3.67英亩第702地段及另两个地段,3个地段总值3亿500万令吉,不算是钱吗?
他说,槟州公共工程、基本设施及交通委员会主席林峰成,在本月20日州议会总结环节说,州政府拨出3个地段给Consortium Zenith BUCG有限公司,作为3亿500万令吉的可行性研究费用。
“其中,第702地段价值1亿3500万令吉、5.73英亩的第713地段价值1亿5700万令吉,及另一未确认地点的1200万令吉地段。
“若这不是钱,难道是给发展商的礼物吗?”
卢界燊今午召开记者会时,这么说。
指混淆及误导人民
林冠英日前指隧道工程是定在2025年至2027年开始,没理由现在要缴付可行性研究费用,并指州政府本来就未缴付该费用,否则如何可更换成建第3大桥?
卢界燊认为,林冠英上述言论根本是谎言,混淆及误导人民。
他说,City Of Dreams公寓所在的地段上,如今已展开打桩工程,并将兴建两栋40层楼高的建筑物,涵盖572个服务型豪华公寓,密度为每英亩156单位,发展总值为8亿令吉。
他说,若上述3亿500万令吉用来兴建廉价屋,将可兴建6700个廉价屋单位(每间4万2000令吉),兴建数十个流浪猫狗之家。
「若毁约首长要负责」
卢界燊质疑希望联盟政府,是否一开始就打算通过海底隧道或第三大桥,让某些人从中牟利?
他质疑州政府是否想想终止海底隧道计划,并以第三大桥来取代。
“根据契约法,若其中一方要终止合约,就必须负上责任。林冠英,你必须负责任,你随意就说要以第三大桥取代海底隧道,买单的还不是人民?”
卢界燊说,林冠英曾说“有人‘吃钱’,所以一桥及二桥要收过路费”,但在此事上,他本身也怀疑,是否有人‘吃钱’,所以隧道还未兴建,人民就要缴付3亿500万令吉、交出110英亩的填海土地、赋予承包商30年的海底隧道经营权征收过路费。
曹观友:无关海底隧道
地段是付大道研究费
槟州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曹观友说,“两岸三通,一个槟城”计划中,海底隧道的可行性研究只完成83%,尚未向州政府征收费用;City of Dreams地段是用来支付3条大道计划的可行性研究、结构设计与环境评估。
他澄清,价值1亿3500万令吉的City of Dreams地段,并非支付海底隧道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曹观友是在周二(31日)下午出席“槟州交通大蓝图激发商机”讲座会后,受记者询问时,这么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