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31日訊)“土地,不是錢嗎?”
民政黨檳州青年團法律及公共投訴局主任盧界燊,質疑檳州首長林冠英指“檳州政府沒有付出任何一分錢進行海底隧道的可行性研究”的談話;他反問首長,City Of Dreams公寓所在的3.67英畝第702地段及另兩個地段,3個地段總值3億500萬令吉,不算是錢嗎?
他說,檳州公共工程、基本設施及交通委員會主席林峰成,在本月20日州議會總結環節說,州政府撥出3個地段給Consortium Zenith BUCG有限公司,作為3億500萬令吉的可行性研究費用。
“其中,第702地段價值1億3500萬令吉、5.73英畝的第713地段價值1億5700萬令吉,及另一未確認地點的1200萬令吉地段。
“若這不是錢,難道是給發展商的禮物嗎?”
盧界燊今午召開記者會時,這么說。
指混淆及誤導人民
林冠英日前指隧道工程是定在2025年至2027年開始,沒理由現在要繳付可行性研究費用,並指州政府本來就未繳付該費用,否則如何可更換成建第3大橋?
盧界燊認為,林冠英上述言論根本是謊言,混淆及誤導人民。
他說,City Of Dreams公寓所在的地段上,如今已展開打樁工程,並將興建兩棟40層樓高的建築物,涵蓋572個服務型豪華公寓,密度為每英畝156單位,發展總值為8億令吉。
他說,若上述3億500萬令吉用來興建廉價屋,將可興建6700個廉價屋單位(每間4萬2000令吉),興建數十個流浪貓狗之家。
「若毀約首長要負責」
盧界燊質疑希望聯盟政府,是否一開始就打算通過海底隧道或第三大橋,讓某些人從中牟利?
他質疑州政府是否想想終止海底隧道計劃,並以第三大橋來取代。
“根據契約法,若其中一方要終止合約,就必須負上責任。林冠英,你必須負責任,你隨意就說要以第三大橋取代海底隧道,買單的還不是人民?”
盧界燊說,林冠英曾說“有人‘吃錢’,所以一橋及二橋要收過路費”,但在此事上,他本身也懷疑,是否有人‘吃錢’,所以隧道還未興建,人民就要繳付3億500萬令吉、交出110英畝的填海土地、賦予承包商30年的海底隧道經營權征收過路費。
曹觀友:無關海底隧道
地段是付大道研究費
檳州地方政府委員會主席曹觀友說,“兩岸三通,一個檳城”計劃中,海底隧道的可行性研究只完成83%,尚未向州政府徵收費用;City of Dreams地段是用來支付3條大道計劃的可行性研究、結構設計與環境評估。
他澄清,價值1億3500萬令吉的City of Dreams地段,並非支付海底隧道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曹觀友是在週二(31日)下午出席“檳州交通大藍圖激發商機”講座會后,受記者詢問時,這麼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