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鲁希山 阿当阿里 莫哈末沙夫万 非法集会罪成
吉隆坡地庭今日裁决,社运分子峇鲁希山、学运领袖阿当阿里、全国大专生团结阵线前主席莫哈末沙夫万等10人,于3年前在国会大厦前非法集会罪成,判处6000令吉罚款;安妮婆婆等另5人则因参与该集会,罚款2000令吉。
法官阿都拉希因控方成功证明被告涉罪,因而做出上述判决,并谕令峇鲁希山和阿当阿里等一行10人今天缴付罚款,否则就必须以监禁9个月取代。
安妮婆婆等5人则必须缴付2000令吉罚款,否则以监禁3个月取代。
此案原有33人被控在2013年6月24日上午9时15分至11时25分,在国会大厦前参与非法集会及扰乱公共秩序,分别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143条文(非法集会),以及刑事法典第147条文(制造骚乱)。
其中15人在去年11月13日被裁定非法集会表罪成立,其余18人获判无罪,当庭释放;而另外10人,包括峇鲁希山和阿当阿里,则被控扰乱公共秩序表罪成立,其余7人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