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開放給新加坡土生華人,而排除中國移民,技術上似乎並不可行,且有岐視之嫌。如果馬華方面要“重建新馬華文文學的一體性”,關鍵處是先要處理新加坡中國移民文學的議題,是否能提出更深刻、包容的“新新馬華文文學論述”。分享花蹤文學獎的資源,對區域文化的融合是有助的。另一方面,這也取決于中國移民社群的態度,中國大而新馬小,在全球化時代,這資本差距也被進一步放大,許多移民新加坡多年的中國讀者,對新馬文學也不熟悉。
本土新華方面,從新加坡文學獎的入圍名單,到黃錦樹提到的“南洋理工大學的駐校作家”計劃歷年人選,以及王潤華和柯思仁近日在《聯合早報》的發言,可見新華文壇在憂患意識之中,對保議主義的傾向(王潤華:“未來50年,雖然仍然會有新移民從事文學創作,但新華主流作家應該還是在本地成長的一代。”《聯合早報》2016年1月26日;柯思仁:“不過,文學和文化是在地生成的,如果將期望寄托在移民文學,我看那也不需要。”《聯合早報》2016年5月10日)。
在此氛圍中,要求開放南洋理工大學的駐校作家之“本土作家”位子予馬華作家,將三個不同族群揉合成“新馬華文文學”一體,似乎龐大而艱鉅,短期內無法完成的工程。(不要忘記,花蹤理論上還是華社的資本,南洋理工大學的駐校作家計劃,可牽涉到新加坡國族主義問題)。以現況論,恐怕很少有人是對馬華文學、新華文學和新加坡移民文學都熟悉的,還有很多基礎工作要做。
也因如此,花蹤文學獎反而扮演更重要的角色,比起“建立共同發表平台(副刊、雜誌)”和“共同編纂選集,建立論述”曠日費時,花蹤文學獎工委會只要更改章程,就可踏出“重建新馬華文文學的一體性”關鍵的第一步,反正上一屆他們更改章程,將馬來西亞公民的參賽資格改為“在馬來西亞連續居住十年以上”時,乍看也沒考慮太多太久。
若此事真的發生,那長期依賴《星洲》資本和花蹤文學獎的華文小文學的馬來西亞個案,是否已到一個段落?難道我們已站在十字路口,在我們眼前的新馬華文大文學的一個歷史新起點?
以後不再有“馬華作家”、“新華作家”或“新移民作家”了。
我們大家都將會是傳說中的“新馬華文作家”?那裡將會有一個傳說中的“南洋文學共和國”?
好大的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