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仪雅:资讯,也能赚钱?
那天,民青团槟州代团长卢界燊又去买官方资料文件了。这次他申请的是3条大道暨海底隧道的“两岸三通一槟城”计划文件。
我用“又”的字眼,因为这已经是他第6次到光大申请有关州政府发展计划的资料了。
我也用“买”的字眼,因为他那天花了500令吉,却只是申请费而已,最终会不会获得文件还是未知数,不过就已经先花了一笔。
不问还不知,原来卢界燊前后6次的申请,已经花了约1600令吉,结果拿到的是一份不完整的州内可负担房屋计划名单;而且申请是一种收费,如果之后要复印文件内容,每页是1令吉。结果有个同行就笑称资讯自由法,原来是资讯赚钱法。
当州议会通过资讯自由法,我们都以为这下子太好了,现在有管道可以获得平时拿不到的文件资料。结果原来一场欢喜一场空。
有同行在资讯自由法刚刚落实时,就以身作则尝试购买一份合约时,就有感收费太昂贵,与一样有资讯自由法的雪兰莪做法有差距。
一份申请至少50令吉,如果是非当年的资料,申请费就要100令吉,复印一张1令吉,这笔帐算下来,从申请到真正拿到资料,费用至少没有100令吉是不可能的。
资讯自由法到底是为何而设?是不是州政府为何实践他们所强调的透明度而设?州政府将获取资讯的费用制定到如何高价,试问一般平民会舍得花费一笔钱,去获取自己想要了解的资讯吗?
如果州政府一方面推出资讯自由法,以开拓民主资讯空间(首长的说法),可是另一方面即使非政府组织多次要求降低收费,州政府却迟迟没有这样意愿,这样无疑是变相不鼓励人民拿取资料。
到最后,难道资讯自由法是用来赚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