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承炎:不可少的法律顾问
我国华裔重视社乡团组织,并以地缘性、血缘性和业缘性为区别,前两者以社乡会组织为核心,后者是商业团体。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社乡团组织也须根据章程规范操作才合法,一旦超越章程运作,则属违反条规,被列为非法团体,社乡团领导人一定要了解和熟悉团体组织的章程,然后依章处理事务,就不会出差错。
章程之最高宗旨
同时,每个社乡团都会委任法律顾问一职,一旦遇到章程诠释有争论事项,法律顾问就要介入研审做出正确宣布,对或是错,纠纷才能圆满解决,故法律顾问在社乡团组织内扮演的角色非常重大,不是挂名而已。
反观一些大型的社乡团和商业团体都委任法律顾问,方便在呈备忘录或呈函给政府部门时,所草拟的内容和字句是否超越章程规范和违例,专业律师一定要参与。
华族的社乡会为了能与时并进,一些古老的章程条文已过时,须增删或修订,在小组拟好后,理应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认为没有问题后才呈报社团注册局,寻求批准,乃最佳管道。
每年的三四月份,是社乡团纷纷举行会员大会和改选理事,然后将常年会务报告、理事名单、常务财政报告一并呈交给社团注册局,也是依据章程应办的事务,才是合法的组织团体。
一些冬眠的组织团体,受委的法律顾问有责职提醒领导层,即刻纠正,将组织重新运作,为会员提供服务,亦是所有团体组织章程之最高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