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珮珍:華團別再“亂亂來”!
(居鑾辦事處主任)
柔佛州華校董教聯合會會員大會通過修改章程,糾正引起紛爭的部分及補充不足,並會盡速提呈社團註冊局核准,爭取在最短時間內解散理事會及重選。
事情是不是到此告一段落?看來是未必,因為之前辭職,高呼要重選的領導人就說不合法的理事會,開的會員大會也不合法,必須要解散重選後再開大會再改章程才行。
兩邊各有所詞,想必,等到真的要開大會重選時,又會引起其他爭端。
其實回頭看看,引起議論的章程,一條是2003年通過修改的,一條是2015年通過的,可是為何就沒呈給註冊局?而搞到十多年後來吵?要是當時依法呈報了,相信就不會產生今天的連串問題了。
現在的領導和辭職的領導,當中該有部分2003年就在位了,有些可能是後期加入,這期間主席也換了兩位,為何大家都當時不提出疑問,不去糾正,等到現在才來追責?
一名領導人就講了:按條例來說,2003年和2015年改了章程後,又沒呈報社團註冊局,是不是意味著後來的領導人都不合法?沒事發生,就相安無事咯,有的爭,問題就來了!
不得不說,很多華團在章程和條例這一塊是“亂亂來”,章程這樣寫,內部卻那樣做,報告要怎樣報,是自己做的,反正不要被查到、沒人吵就沒事。
希望大家以此為戒,若有抵觸章程的事,趕快糾正過來,若有修改章程,也快快呈報,以免惹出事端後,鬧個天翻地覆之餘,更落人口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