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国会大厦前非法集会 10人罪成判处罚款 | 中国报 China Press

3年前国会大厦前非法集会 10人罪成判处罚款

左起峇鲁希山,阿当阿里,莫哈末沙夫
左起峇鲁希山,阿当阿里,莫哈末沙夫

(吉隆坡31日讯)吉隆坡地庭今日裁决,社运分子峇鲁希山、学运领袖阿当阿里、全国大专生团结阵线前主席莫哈末沙夫万等10人,于3年前在国会大厦前非法集会罪成,判处6000令吉罚款;安妮婆婆等另5人则被罚款2000令吉。



法官阿都拉希因被告无法挑起合理疑点,因而判处控方成功证明被告罪名成立,并谕令峇鲁希山和阿当阿里等一行10人今天缴付罚款,否则就必须以监禁9个月取代。

上述10人是面对2项控状,即非法集会和制造骚乱,分别判处罚款2000令吉(或监禁3个月取代)和罚款4000令吉(或监禁6个月取代),因此他们皆需缴付6000令吉罚款。

安妮婆婆等5人则只面对一项非法集会罪名,必须缴付2000令吉罚款,否则以监禁3个月取代。



原有33人被控

此案原有33人被控在2013年6月24日上午9时15分至11时25分,在国会大厦前参与非法集会及扰乱公共秩序,分别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143条文(非法集会),以及刑事法典第147条文(制造骚乱)。

其中15人在去年11月13日被裁定非法集会表罪成立,其余18人获判无罪,当庭释放;而另外10人,包括峇鲁希山和阿当阿里,则被控扰乱公共秩序表罪成立,其余7人获释。

15名被告的3名代表律师较早前也基于此案没有在集会期间造成任何人受伤,央求法官轻判;主控官苏海米副检察司则希望法庭重判教训,以免案件重演。 (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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