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假身分证 24菲籍非法移民判监
(新山1日讯)在国民登记局取缔行动落网的23名菲律宾籍非法移民,因持有伪造大马卡及使用他人大马卡罪成,各被判坐牢10个月,女被告闻判后掩面痛哭。
另一名落网的菲律宾人士,则因同时持有3张伪造大马卡,被判坐牢24个月。
24名年介25至61岁的被告,都是来自菲律宾苏禄,其中16名为男子及8名女子,被控于今年5月19日及20日凌晨1时30分至清晨6时之间,在巴西古当及吗哂一带的组屋区,其中17人被国民登记局官员发现持有伪造大马卡,另7人则被发现使用他人大马卡。
24名被告已牴触1990年国民登记条规第25(1)(e)条文,一旦罪成,可监禁不超过3年,或罚款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所有被告在聆听控状后都选择认罪,其中23名被告都被判处坐牢10个月,刑期从被捕日算起。
从沙巴入境
其中一名被告诺曼(34岁)则因被发现一人持有3张伪造大马卡,推事莫哈末阿兹兰沙认为被告的罪行较为严重,判他坐牢24个月,刑期也同样从被捕日算起。
被告在闻判后神情显得非常落寞,其中一名女非法移民在步出法庭时,也泪流满面。
据了解,这些来自菲律宾的非法移民都是从沙巴入境,再辗转来到柔州工厂担任厂工,有者已在我国生活超过10年。
此案主控官为莫哈末法兹里副检察司及莫哈末阿斯卡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