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順1日訊)一名車主接獲自動執法系統(AES)交通罰單,受指示需上法接受審理,車主到庭時有不明人士指文件未處理好,指示車主“改天再來”。
車主克里斯南(68歲)日前接到當局發出通知書,指他在仕林河遭自動執法系統拍攝到超速駕駛,他必須在5月20日前繳還300令吉罰款,或在5月27日到仕林河法庭處理此事。
克里斯南選上庭,但他到了法庭時,一名自稱警員的穿便服男子,告訴他法庭還沒準備好相關文件,叫他改天再來。
“現場還有數位車主面對相同處境,有者更來自檳城。”
克里斯南也是安順前市議員,今日在行動黨巴碩勿打馬區州議員添仁奈都律師及其助理張國靈陪同下,召開記者會。
對車主不公平
添仁奈都指將協助克里斯南瞭解相關事件,給予法律援助。
他認為,若當局沒準備好文件或罰單就指示涉及車主上庭,對車主很不公平,讓涉及者白跑一趟。
他早前曾處理類似案件,涉及車主到法庭時才被告知文件未準備好,無法審理,車主只好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