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集中教育和提高意識 垃圾分類必要時罰款
(吉隆坡1日訊)落實固體垃圾分類措施執法階段從今天開始,但政府仍會集中在教育和提高人民對垃圾分類的意識覺醒,並只會在有必要時,才會採取罰款的對付行動。
城市和諧、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長拿督阿都拉曼達蘭指出,罰款分為有地與高樓住宅兩種,有地住宅的首次罰款額為50令吉、第二次100令吉、第三次500令吉;高樓住宅首次罰款額100令吉、第二次250令吉、第三次500令吉。
雖然如此,他指出,罰款制度並不是為了懲罰人民,反之是為了防範,同時政府會繼續教育人民。
他今日前往隆市班底達南甘榜里茂人民組屋,巡視落實固體垃圾分類措施情況後,受記者詢問時,這么指出。
“因此,我希望相關州屬人民,能夠與政府配合,共同配合政府做好垃圾分類工作。”
阿都拉曼達蘭指出,政府希望到了2020年,我國可以達到至少22%垃圾再循環使用率,相比其他國家,我國仍然落伍在先進國之後,後者的循環率高達60%或更多。
減輕依賴土埋場
“我們必須減輕對垃圾土埋場的依賴,而且循環使用固體廢料。如果我們能夠有效的管理好垃圾,那麼才能是文明的國家。”
他指出,固體廢料管理機構將會出動245名執法人員,在6個州屬及2個直轄區,包括聯邦直轄區、布城、柔佛、彭亨、馬六甲、森美蘭、吉打和玻璃市,今起執法,包括前往79個住宅區和1萬724個商業單位展開檢查。
陪同出席的有班低谷巫統區部主席拿督拉惹儂仄。
雪檳須用本身方式處理垃圾
阿都拉曼達蘭指出,中央政府不勉強雪蘭莪和檳城接受2007年固體廢料和公共衛生法令(672條文),但是他們必須要用自身條款或方式,來處理州內的垃圾問題。
“我們希望他們明白,處理垃圾分類的措施的是好的,我不想勉強他們接受672條文,因為他們就是州政府,如果他們不要672條文,那麼他們至少就要用自己的機制或條款,運用世界級的方式,來管理好州內的垃圾問題。”
另一方面,在談到垃圾焚化爐問題時,部長指出,垃圾焚化爐的措施將會照跑,這是政府處理國內垃圾的對策之一,因為政府並不會依賴單一的方式來處理垃圾。
“如果有人願意垃圾土埋場就在他們的家後面,那麼就可以不要用垃圾焚化爐;但現在的問題每個人都不要垃圾土埋場和焚化爐;政府會使用垃圾焚化爐,因為這可以提供能源。”
他指出,無論如何,政府會在這課題上,考慮到人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