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屋保养期结束仍有问题 发展商有权拒维修
购入新屋后问题不断,2年保养期过去后问题仍存在,发展商要求屋主自行承担维修费用。
⊙姚先生指出,2年前迁入新屋,发现屋子各处,如门和地板不时出现问题,只好致电发展商投诉。
他说,发展商每次要隔许久才会遣人来维修,可维修后问题仍存在,期间又有更多的问题出现。
“最近一次打电话向发展商投诉时,发展商以保养期已过为由,要求我承担维修成本。”
姚先生想问,屋子的问题自购入后就存在,屋主是否需在保养期限后自行承担维修成本?
★麦嘉强律师
基本上买卖房子最主要是看合同,既然合同内已立有发展商只需提供2年保养期,而期间发展商有完成条款的话,发展商绝对有权利要求事主承担维修成本。
我建议事主先寻找问题的源头,看是否是发展商的责任,事主也可以向房屋仲裁庭投诉。
事主也可以先找专人检查房子,确认问题自行维修后,再把事件带上法庭向发展商追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