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卡债无力偿还 可求助债务管理机构
申请信用卡时,填写父亲所租赁的政府组屋地址,事后拖欠卡债,担心会连累父亲住家遭查封。
⊙谢女士指出,多年前申请信用卡时,填写父亲住家地址。
她说,近年来百病缠身以致无力偿还信用卡债,现卡债已高达近1万令吉。
她说,最近不时接获银行职员的来电,要求她偿还一部分债务,不然就要入禀法庭,查封父亲的住家,并将屋内的东西搬走抵债,可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是儿子所买。
谢女士想问,银行是否有权这么做?
★麦嘉强律师
在民事法里,起诉当事人是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则是执行庭令。
银行入禀法庭起诉事主获颁庭令后就能执行,事主要避免家中的东西被搬走抵债,就需证明物品的所有权是属于其他人。
如此一来则需动用到律师,启动另一轮的法律程序。
我建议事主向信贷咨询与债务管理机构(AKPK)求助,商议一个还债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