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火烧屋案中案 夫妻被控非法拥军火
(八打灵再也1日讯)在“3凶徒纵火烧屋,图将3人烧死”案中案,私藏自制炸弹的一对夫妻,今日被控非法拥有军火,两名被告皆否认有罪,依法规一概不得保释,案定7月1日过堂。
第一被告吴文齐(38岁,译音)与第二被告,即其妻子周皓莲(36岁,译音)皆从事网络销售,他们被控于4月17日约早上6时,在雪州灵市的白沙罗柏兰岭Metropolitan Square公寓C座17楼某单位,被搜获非法拥有3枚自制炸弹。
两名被告因此牴触1971年军火(增刑)法令第8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且在相同法令下被惩刑。
一旦罪成,最高刑罚是14年监禁及不少过6下鞭笞。
禁保外候审
主控官沙菲哈欣副检察司向法庭指出,在上述法令下被控者,不得保外候审;被告代表律师奈扎都扎丽娜因此并未向法庭做出求情。
此案承审法官为阿兹哈尼兹。
据日前报导指出,警方在前往公寓单位逮捕疑犯时,竟不料却在屋内发现3枚疑是炸弹的爆炸物,为安全起见,警方当时更召集消拯员、科学鉴证组、拆弹小组、镇暴队和警犬队,以策安全。
此外,警方当时也马上封锁现场和疏散公寓居民,以展开仔细的检查。
对此,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日前声称,指此案不涉及恐怖主义或暴力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