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負責探討選舉罪行? 反貪會選委會否認有責任
(吉隆坡1日訊)到底是反貪污委員會,還是選舉委員會負責探討選舉罪行問題?
淨選盟主席瑪麗亞陳指出,以上兩個機構都否認有這方面的責任。
她說,淨選盟曾就第13屆大選和砂拉越選舉出現的選舉罪行向反貪會舉報,但反貪會卻堅持選舉期間所出現的貪污事件,不在其調查範圍內;於是淨選盟便向選委會投報,但後者卻要他們把案件帶給反貪會。
根據“當今大馬”報導,瑪麗亞今日在一項記者會說,當他們把案件再帶給反貪會時,反貪會還是告知,它們沒有這方面的司法權。
“到底誰負責這些案件?”
不處理該離開
她說,選委會在聯邦憲法下賦予廣泛權利處理選舉事宜,但問題在於當選舉期間出現“給現金”等賄賂情況時,選委會則說那不是他們能處理的問題,而反貪會則因為沒有負責選舉工作,也不能處理這問題。
“我們現在要說的是,現在是你們(選委會和反貪會)強大(step up)的時候,否則你們就離開(step o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