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每月分期付款 今年內繳清逃稅免罰款
獨家報導:謝玉珊
(吉隆坡2日訊)逃稅及拖欠銷售稅及服務稅(SST)的商家,只要在今年12月31日前繳清所有稅款,就可以避免罰款。
關稅局副總監拿督蘇柏馬廉在接受《中國報》訪問時證實說,為鼓勵商家繳付在2015年4月1日落實消費稅前拖欠的稅款,關稅局提供這項避免罰款的優惠。
“條件是必須在今年12月31日前一次過繳清所有欠款,若是在明年1月1日才付清,就無法享受這項優惠。”
不過,為減輕商家的負擔,商家可以從今年6月起通過每月分期付款的方式,繳清稅款。
他說,這項是在財政預算案宣佈的措施,但當時大家混淆,以為只有拖欠所得稅人士可以豁免罰款。
“因此我們呼籲商家盡快繳清拖欠的款項,豁免罰款。”
首相兼財政部長拿督斯里納吉是于今年1月28日公佈2016年財政預算案的調校細節,當時他指在“加緊追稅、充裕國庫”戰略下,豁免懲罰自願申報稅收者,以及解決他們拖欠的稅款。
鼓勵商家善用優惠
另外,首相署利商特工隊(PEMUDAH)成員拿督蔡兆源說,關稅局于日前的“全國消費稅研討會”上,作出上述宣佈。
他說,這項研討會是由稅務協會及關稅局聯合主辦。
蔡兆源鼓勵有逃稅或拖欠稅款“歷史包袱”商家,善用這一次的豁免罰款優惠,在年底前付清稅款。
銷售稅及服務稅是自1997年落實的稅務措施,屬于單一層面徵稅方式;銷售稅則是提供給廠商製造商或消費階層;服務稅則是提供給享有相關服務的消費者。
銷售稅及服務稅的稅率不一,從5%至10%或特別稅率,再加上6%服務稅。除了服務稅,商家一般上不會展示他們的銷售稅及服務稅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