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丹登. 副大臣促加強監管環境污染 調高罰款 阻嚇發展商
吉蘭丹州議會
(哥打峇魯2日訊)吉蘭丹副州務大臣拿督莫哈末阿馬建議中央重新探討及調高1974年環境素質法令下的罰款數額。
他說,羅京高原的上遊河流遭污染,但環境局執法員人手不足,以致監管工作無法全面顧及。
他也說,儘管有發展商面對提控及罰款,但是數額少於發展商所賺得的利潤回酬,根本無法阻嚇發展商,因此,他建議修改1974年環境素質法令(Akta Kualiti Alam Sekeliling)的罰款金額。
污染問題受促盡早解決
他今日在州議會的口頭問答環節上,回答加臘士州議員阿都阿茲的提問時,如是指出。
他認為,提高罰款金額提高,或有阻嚇作用。
他說,從今年1月至4月期間,環境局官員在河口進行的水質檢測,同時也開出19張警告信、13張罰款及5項相關案件正在調查中。
巴羅區州議員拿督諾祖拉在附加問答環節上指出,他希望中央及州政府重視及多加關注水質問題,因為河水對原住民而言非常重要,污染問題受促盡早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