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4起.修法對付 國能加強執法阻遏偷電

■奧曼奧馬(中)主持開幕禮后,接受記者詢問問題。

(太平2日訊)偷電事件仍高企不下,國家能源委員會今年1月起實行的2015年電供法令修定法案,將加強執法包括提高罰款對付違例者,以起阻遏作用。

該委員會區域執法行動組董事奧曼奧馬透露,去年共發生104起偷電案,當中22宗被罰款對付,2宗被帶上庭。

他也說,今年迄今也有46起偷電事件。

奧曼奧馬今日在霹靂州武吉美拉度假村講堂,為2016年霹靂州國家能源委員會“安全檢查、研究及更換漏電斷路器運動”講座開幕時這么說。

加重刑罰

他指出,1990年電供法令在去年11月被修改為2015年電供法令修定法案,提升電供輸送至用戶過程中的效率與安全性,保護用戶,同時警惕用戶守法。

他說,過去對付偷電者為罰款10萬令吉或坐牢3年,或兩者兼施,但在新修法令下,其中家電用戶,罰款提高至至少1000至最高5萬令吉,或坐牢1年或兩者兼施,非家電用戶罰款提高至至少2萬令吉至最高100萬令吉,或坐牢5年,或兩者兼施。

“案件若帶上法庭,罪成罰額將從5000令吉,提高至2萬5000令吉。”7

奧曼奧馬坦承,尚有不少用戶不清楚新法令,委員會將加強宣傳活動包括舉辦講座,讓更多用戶瞭解。

“之前講座在吉隆坡、彭亨及亞庇舉辦,今日在武吉美拉,接下去將到柔佛及馬六甲舉辦。”

活動獲得霹靂電氣技能協會協辦,以及漏電斷路器有限公司贊助,吸引北馬區超過200人參加。

手機充電器須擁安全標籤

手機充電器必須獲得國家能源委員會的批准註冊及印上標籤,否則違例者將被罰更高額。

奧曼奧馬指出,國家電供法令規定,基于用戶安全,手機充電器必須擁有品質安全標籤,安全標籤須向該委員會提出申請。

他提醒說,新修定法令下,將加強相關的執法對付違例者,包括罰額提高至每種品牌充電器的5000令吉,同時充公充電器。

他說,委員會已發出指示給手機充電器生產商、批發商、代理商或零售商,以便守法。

“這主要是基于保護消費用使用安全,畢竟沒品質保證或劣質充電器,在充電時可能發生意外,導致用戶受傷甚至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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