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每月分期付款 今年内缴清逃税免罚款
独家报导:谢玉珊
(吉隆坡2日讯)逃税及拖欠销售税及服务税(SST)的商家,只要在今年12月31日前缴清所有税款,就可以避免罚款。
关税局副总监拿督苏柏马廉在接受《中国报》访问时证实说,为鼓励商家缴付在2015年4月1日落实消费税前拖欠的税款,关税局提供这项避免罚款的优惠。
“条件是必须在今年12月31日前一次过缴清所有欠款,若是在明年1月1日才付清,就无法享受这项优惠。”
不过,为减轻商家的负担,商家可以从今年6月起通过每月分期付款的方式,缴清税款。
他说,这项是在财政预算案宣布的措施,但当时大家混淆,以为只有拖欠所得税人士可以豁免罚款。
“因此我们呼吁商家尽快缴清拖欠的款项,豁免罚款。”
首相兼财政部长拿督斯里纳吉是于今年1月28日公布2016年财政预算案的调校细节,当时他指在“加紧追税、充裕国库”战略下,豁免惩罚自愿申报税收者,以及解决他们拖欠的税款。
鼓励商家善用优惠
另外,首相署利商特工队(PEMUDAH)成员拿督蔡兆源说,关税局于日前的“全国消费税研讨会”上,作出上述宣布。
他说,这项研讨会是由税务协会及关税局联合主办。
蔡兆源鼓励有逃税或拖欠税款“历史包袱”商家,善用这一次的豁免罚款优惠,在年底前付清税款。
销售税及服务税是自1997年落实的税务措施,属于单一层面征税方式;销售税则是提供给厂商制造商或消费阶层;服务税则是提供给享有相关服务的消费者。
销售税及服务税的税率不一,从5%至10%或特别税率,再加上6%服务税。除了服务税,商家一般上不会展示他们的销售税及服务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