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奸污6岁侄女及强迫口交 保安员控2罪
保安人员涉嫌强奸6岁侄女,更强迫侄女为他口交,被控两罪。
34岁的吉鲁尼山,被控于2014年1月至12月下午1时30分至5时30分期间,强奸年仅6岁的侄女,牴触刑事法典第376 B(1)条文,罪成可被判坐牢不少过10年或多过30年,及另加鞭笞。
此外,被告也被控于今年5月初和下午2时至5时30分期间,强迫侄女为他口交,牴触刑事法典第376 B条文,如罪成将被判坐牢最高20年,及另加鞭笞。
被告不认罪,获准以1万5000令吉及2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订7月14日过堂。
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哈菲斯指出,由于被告是家中唯一经济支柱,月入1000令吉,加上尚有3名分别为5岁、4岁及1岁半的孩子要抚养,要求保外候审。
法官英德拉妮努获准被告以1万5000令吉,另加2名亲人为担保人,保外候审,保释期间任何人包括被告及被告亲友,皆不可骚扰受害者及其家人,否则将取消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