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不完善國人苦
根據衛生部統計顯示,大馬國人一年花費在醫病和疾病治療的開銷,高達160億令吉。平均每3名國人,就有1人因各種原因,必須“自掏腰包”到私人醫院或診所看病,即使政府醫院和診所有提供收費廉宜的醫療服務。
自掏腰包到私人醫療領域求醫的國人,主要因為政府醫院輪診時間長,以及國人對政府醫院沒有信心。因此,衛生部必須檢討此問題,增加公共醫療設備,合理化輪診時間,好為國人提供更完善的醫療服務。
花光養老金醫病
許多病人因為政府醫院爆滿或其他種種原因,必須自費求醫,更有不少退休人士,為了醫病而花光畢生儲蓄和養老金。辛苦工作了大半輩子,卻因為晚年疾病而陷入經濟困境。
國人動用養老金來支付龐大醫療消費,是非常不健康的情況。政府應探討國人在尋求醫療方面所面對的種種問題,包括政府醫療設施不足、輪診時間長、私人領域醫療費用過於昂貴、醫療保險不完善、多限制等問題。同時,政府也應檢討社會保險機構的賠償福利,擴大對僱員的保障。
應列明服務收費
政府應加強對私人醫院和診療所的管制,許多私人醫院向病人收費不合理和過分昂貴的醫療費,這直接影響國人接受有素質醫療服務的權利。政府應該規定私人醫院和診所,列明各種醫療服務收費和藥物價格,讓病人了解收費,以便預算醫療開銷。目前許多病人面對的問題是,私人醫院沒有列明各項收費,往往在完成手術或治療後,才獲得醫院和醫生收費消單。病人有權詢問醫療收費,避免黑心醫院或診所胡亂開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