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兄,你覺得政府把喝酒合法年齡從18歲調高到21歲,又模仿香煙盒手法使用“喝酒對健康不好”字眼,就可以有效地嚇跑酒徒,也減少買酒和喝酒的青少年嗎?
難啊!因為這是治標不治本的做法。當一個青少年去商店買酒,你要如何確認他的年齡?雖然法律是如此規定,但有生意做,商家怎會去審問人家是否足齡?就算真的賣酒給不足齡者,又會有什么后果?
基本上,衛生部只是告訴賣酒的人要自律和醒目,可沒有這么多的官員去取締或明查暗訪。
戴兄,你是愛酒之人,也知道有多少夜店或酒吧會審查顧客年齡,才批准光顧吧。許多業者都是冒著被警方和衛生部取締的風險經營,最重要是,被取締的幾率太低了。
香煙盒上的“驚嚇”圖案與字眼,已經證明沒多大效果,包括對戴兄您這位煙客;同樣地,對酒徒來說,警告字眼有什么好怕的?夜店和酒吧暗淡無光,連看清楚酒瓶的樣子都難了,又怎樣發揮效果?
酒也是一種好飲料
戴兄,唯有嚴刑峻法,才能真正的禁酒。一,在實行21歲才能喝酒的政策后,衛生部和警方同時也要雙管齊下,日夜加強執法行動,嚴捉不守法的商家,同時提高刑罰,強制違法業者坐牢,才能確保任何相關業者都會審查顧客的年齡。
二,不要只是在一兩個州屬實行限制便利店賣酒的時間,而要如泰國政府的做法,全國限制便利店賣酒的時間,如果業者違法,則判坐牢。
戴兄,這個題目有點掃興,好像酒一定是害人之物。其實,只要適量,酒也是一種好飲料呀,這點你我心神領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