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3日讯)芙蓉小甘密珊瑚高原“疯兄打死疯弟”案,被告今日被控谋杀罪。
被告莫哈末惹甲(40岁)被控于今年5月31日上午9时15分,在芙蓉小甘密珊瑚高原的住家致死莫哈末法达鲁,牴触刑事法典302条文(谋杀),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被告表示明白控状,推事拉西玛案定7月28日过堂,以呈交死者解剖报告及化验报告;此案主控官为凯迪嘉副检察司。
神色淡定
被告今日出庭时,神色淡定。
死者是被告的胞弟(37岁),有精神问题,被发现卧尸在住家楼上房间,事发时,只有嫌犯与弟弟在住家。
据了解,被告在报案时声称因责怪死者在裤内小解,对死者拳打脚踢,不料竟导致胞弟身亡,被告随后到警局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