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蹤傳騷擾短訊逼發裸照 青年求愛不遂糾纏3年
(新加坡3日訊)跟蹤、傳騷擾短訊、逼發30張裸照,恐怖青年求愛不遂,連續3年糾纏19歲異族女同學,被捕後仍不知悔改,恫言要在網上公開裸照,威脅她為自己寫求情信!
無業青年賴志恆(26歲,譯音)事發時是學生,昨天在法庭上,除了認下恐嚇和行為魯莽危害他人安全罪,也承認兩項牴觸防止騷擾法令中的非法盯梢(Unlawful stalking)條文。這是有關法令生效以來,首名在此條文下被定罪的被告。
控方指這不只是一起駭人案件,也是一起嚴重的非法盯梢案件,促請法官判處被告坐牢至少12個月。案展本月17日下判。
基於此案牽涉女生名譽,法官諭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可洩露她身分的資料。
根據案情,被告和受害人2013年在工藝教育學院(ITF)同班,曾有短暫性關係;被告天天不請自來陪她上學等她放學,要當她男友,女生以已有要好男友為由拒絕。
被告威脅要向她父母告發兩人的關係,受害人不堪騷擾,數次與他外出,還因此和男友分手。
裸照印成傳單
2013年底,受害人向校方投訴,被告被訓斥後誤以為被開除,就此輟學,卻責怪女生“毀了他一生”。
之後,男子天天跟蹤騷擾女生,2014年4月將自己的下體照傳給女生,還要求女生與他“交換”,否則就上門騷擾,女生害怕而妥協。被告卻變本加厲瘋狂威脅勒索更多裸照,女生因此前後發了30張自己的裸照給他。幾個月後,女生人決定“阻斷”(block)他不再聯繫,但被告惱羞成怒,將她的裸照印刷成傳單,貼在她住家組屋牆壁還塞入鄰居信箱。
女生兩度轉學躲避
女生為避開被告而轉學到理工學院,被告卻找到她的新學校,並在她的課外活動面子書公開她的裸照和手機號碼,還說她是妓女。
被告也指女生為了錢不計種族,什麼都肯,繼續騷擾她,更放話要“毀她一生,讓她後悔。
女生今年初被逼再度轉校到工教院。據身心創傷報告,女生指母親為陪伴保護她而辭工,連累家裡損失經濟收入,她則得提心吊膽過日子,夜裡不能安睡還有輕生念頭,只希望被告能從她生活裡消失。
此外,被告2014年將女生的裸照印刷成傳單,女生要求被告別再分發傳單。但被告反而藉機要求女生向她道歉,並要求她罰寫“我保證不再忤逆”200次。
女生哥哥擋車被撞傷
案情顯示,2015年7月12日,鄰居通知受害人的哥哥,說被告在組屋樓下貼滿傳單,指受害人害他輟學,傳單也印有受害人身份證號碼和地址。
女生哥哥和鄰居便衝下樓撕下傳單,看到被告正待開車離開,要求對方下車被拒絕,受害人哥哥報警後便用身體擋住被告車子,不讓他離開。
被告忽然踩油門,車頭猛地往右邊調轉,把受害人的哥哥撞飛,之後急速逃離現場。驗傷報告顯示,女生哥哥四肢都有擦傷,頭部也受輕傷。
被告7項恐怖行徑
◆逼女生前後傳30張裸照,威脅對方和自己約會、將女生裸照放上學校活動面子書,附上猥瑣貼文指她是妓女,甚至將裸照印成傳單,在她住家和附近張貼,或塞入信箱。
◆女生阻止惹怒被告,逼她向自己道歉,寫下200次“我保證不會再反抗”。
◆天天跟蹤女生,包括上學甚至阻止對方上地鐵。
◆將裝有錢的信封,塞入女生家門下。
◆發送騷擾短訊。
◆被捕後圖威脅女生為自己寫求情信。
◆女生哥哥肉身擋車遭被告踩油門拋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