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末弗茲:用戶權益受保障 頻停電可索賠
獨家專訪:能源委員會總執行長拿督阿末弗茲
報導:曾欣艷
(吉隆坡3日訊)你知道嗎?全國不同地區的國能用戶,若每年面對超過4次或5次停電,就可以向國能索賠。
能源委員會(ST)總執行長拿督阿末弗茲透露,國能(TNB)在服務水平保證下,住在吉隆坡與布城的用戶若每年面對超過4次停電,就可向國能索賠;其他地區但凡停電次數超過5次,即能索賠。
他解釋,這是為了保障用戶權益,並提升國能的服務效率。
阿末弗茲接受《中國報》專訪時,指能源委員會自2002年開始,成為負責監管電力及天然氣輸配的機構,旨在提供技術及規範電力和天然氣的安全供應,包括能源效率與再生能源的相關議題。
“電力領域即包括發電、輸電、配電及供電。”
他說,在發電領域中,ST發出執照予許多獨立發電廠(IPP),且ST會發出執照給商業大樓,由大樓管理層負責配電與供電。
燃料價格波動加重成本
“當然,大馬主要的供電商還是國能。”
阿末弗茲說,國能公司發電廠是以天然氣、水力、煤炭、石油與再生能源,作為發電燃料。
他說,隨著政府通過ST於2010年推出電力供應領域改革計劃,ST落實極具競爭性的日常公開性招標;國能內部行政獨立的單一電力買家(Single Buyer)在購電時,則會選擇價格最為優惠的獨立發電商。
他強調,雖單一電力買家負責購電,但最終還得由國能負責配電與供電予用戶。
另外,阿末弗茲也說,不斷增長的天然氣需求致使大馬自2013年起,成為天然氣進口國,受制於燃料價格波動,加重發電成本。
阿末弗茲說,馬石油依據天然氣銷售協議付款予供應商,但由於政府提供補貼,馬石油不能將成本壓力轉嫁於用戶。
“成本價料比用戶繳付的電費價格高出一倍。”
監管電器品質保安全
阿末弗茲披露,我國在2006年至2015年間,共發生80宗因電子產品導致的電器事故。
他說,負責管制電器產品的ST,致力監督產品生產廠家、進口商、經銷商及銷售商,以保障消費者的安全。
他說,國內目前34項電器產品,包括電冰箱、冷氣、風扇等,在進口到國內或生產以前,需獲得ST通過。
他指出,進口商及生產商在把產品送往大馬規格及研究機構認證(SIRIM)認證前,唯獲得ST批准,才能進口;在證明產品已通過相應安全合格評定程序後,產品會貼上SIRIM及ST標籤。
阿末弗茲還說,ST會到銷售處進行突檢,並對違反者採取法律行動,並沒收違法的電器產品。
“但肯定的是,我們沒法給予100%保證,因還是會有漏網之魚。”
電供足不怕艾爾尼諾
阿末弗茲說,大馬早前因艾爾尼諾(EI Nino)現象,導致天氣酷熱,用電量飆升,能源委員會對此派定心丸,指國內電力供電儲備充足。
他指出,艾爾尼諾現象的確導致用電量飆升,但供電量不足問題並不會發生。
“國內電力供電儲備量充足,足以滿足國人需求。”
阿末弗茲解釋,用電量暴增的情況多發生於家用與商用領域,工業領域並無顯著影響。
“國人因受不了酷熱天氣而長時間開空調,這是耗電量飆升的原因。”
此外,詢及國人用電量時,阿末弗茲說,國能每天會觀察與記錄,而能源委員會主要在於監督發電量與發電能力。
他說,隨著艾爾尼諾現象結束,耗電量也跌回正常水平。
偷電情況有改善
阿末弗茲透露,能源委員會在2006年至2015年期間,將涉及偷電的32人控上法庭,罰款總額達53萬令吉。
他說,目前偷電情況受控,比以往有所改善;偷電案例一般由國能投報,在接獲投報後,ST會進行調查,更會現場檢查,並採取法律行動對付違法用戶。
他指出,2016年截至4月,ST共接獲218宗投訴,其中94%投訴已獲解決。
阿末弗茲說,若以該數字成長來計算,料今年將接獲654宗投訴,這個數目創下近6年來的新高。
他解釋,不能以投訴多寡評價ST與國能的表現,因投訴除了說明用戶不滿服務,也證明用戶意識提高,知道ST扮演的角色,即協助解決供電問題。
他指出,電力供應、配電及主管服務問題是投訴的3大主因。
他還說,對於一切合理的電費賬單問題,ST也將著手調查。
政府每半年探討電費
詢及國內電費調整,阿末弗茲說,在改革計劃下,政府會每6個月會探討國內電費,以逐漸將電費與發電成本的差距拉近,致力讓供應國內發電燃料的馬石油,能進一步開發國家能源資源。
他說,ST在聽取各面意見後,會向政府提出最為合理電費,並由後者做出最終決定。
“我們會嘗試維持低價格,但這有賴於全球天然氣供應的市場成本。政府會確保不讓電費,成為用戶的負擔。”
此外,阿末弗茲說,在電價公式(Tarif)下,若國能無法達到關鍵績效指標(KPI),則國能需繳交罰款,且於未來調低電費;ST會每4年調整電價公式,而最近一次調整是在2014年。
“若國能在不影響關鍵績效指標(KPI)下,降低費用,ST將給予獎勵,而省下的開銷,ST將與用戶共享。”
他說,這些機制都是政府為用戶提供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