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令吉贿赂移民局官员 退伍军人认罪 判入狱1天 罚1万5千
一名退伍陆军被控以3000令吉企图贿赂移民局官员,作为释放其10名非法外劳的条件;被告今日认罪后,被判入狱1天和罚款1万5000令吉。
主控官努鲁副检察司指出,被告德米兹(69岁)今年3月24日凌晨1时30分,在甘榜可巴央重组村门牌1325号住家外,移交贿金给移民局执法员阿都马吉,以便释放9名孟加拉籍男子和1名印尼籍女子。
“德米兹此举触犯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b)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入狱20年和罚款贿款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根据案情,霹州反贪会5名官员接获情报,联同11名霹州移民局执法官员突击上述住家,当场逮捕一批没有合法证件的外劳。
案情指出,移民局官员准备离开现场时,德米兹要求与阿都马吉私下会谈,两人走至屋外一辆四驱车旁,德米兹即称要给对方1万令吉,作为释放这批非法外劳的条件,分别当场给3000令吉现款及较后缴付7000令吉余款。
“阿都马吉当时发出两次警告,指德米兹如此做法是贿赂公务员,但德米兹最终还是把一个装有现款的信封交给阿都马吉,身旁的2名反贪会官员即表明身分,扣查德米兹。”
德米兹的代表律师卡登求情时说,德米兹有一名48岁的妻子,独子在2012年因病去世后,遗下2名分别5岁和7岁的女儿(即德米兹的孙女)。
卡登说,被告患有糖尿病、血压高、心脏病和双膝问题等,每4个月要到医院治疗;同时,被告每月退休金1200令吉,缴还房贷后仅剩420令吉,因而要求轻判。
法官英德拉说,考量被告家庭情况、健康和年龄后,而作出上述判决。